校内各单位:
根据工作安排,社会科学处和“一带一路”文化研究院组织专家对2024年“一带一路”高水平成果资助计划(著作类)进行评审。经专家审议,确定拟立项“一带一路”高水平成果计划(著作类)3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获得资助的作者,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至“一带一路”文化研究院(长安校区博物馆西附楼S206)领取资助通知,并按照办法相关规定,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结清资助的财务手续,2025年6月30日前正式出版,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助。
二、获得资助的著作在正式出版时,须于扉页或其它显著位置标明“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、‘一带一路”高水平成果资助’的字样,并在出版后的一个月内,向社会科学处、“一带一路”文化研究院、图书馆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各送5本样书存档。
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
“一带一路”文化研究院
2024年4月30日
- 附件【2024年度“一带一路“高水平成果资助(著作类)名单.xlsx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