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人员:
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,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,现对2021年度我校“一带一路”专项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专项科研项目(见附件1)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项目整体进展情况。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,各子课题进展情况,调研数据整理运用、文献资料收集整理、学术会议、学术交流、国际合作等情况。
2.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。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及成果复印件,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阶段性成果清单,包括成果名称、成果形式、作者、刊物年期、出版社和出版日期、转载/引用/获奖情况等。
3.防范学术不端行为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论证设计,不得虚构、虚报前期成果,不得伪造身份、学历、职称等重要个人信息,不得擅自改变参与人。
4.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,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建议等。
三、检查要求
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(见附件2),于5月20日前,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交至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西附楼S206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dylu@snnu.edu.cn。
联系人:王斐 肖戈
联系电话:029-85319086
邮箱地址:ydylu@snnu.edu.cn
未尽事宜请与“一带一路”文化研究院联系。
- 附件【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专项科研项目一般项目立项名单.xls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陕西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专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.doc】已下载次